天台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天台律师

男方已婚骗取女方怀孕后不给彩礼,如何维权?

时间:2025-02-18|栏目:天台律师|
法律分析:彩礼是于领取结婚证之前给付的,可以说给付彩礼属于附条件或说附义务的赠与,所附的条件或说义务就是双方结婚,当双方不能结婚时,就是所附条件或说义务不能实现,那么接受赠与的一方,即女方,就有义务返还所接受的赠与财产,因此,彩礼应当返还。而领了结婚证后,男方再给女方金钱,这时一般就不是附条件或说附义务的赠与,而属于变通的赠与,当金钱交付之后,就不能撤销,即不能再要求返还。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怀孕了不退彩礼的,主要看双方有没有登记结婚,如果已经登记结婚且婚后开始共同生活,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退还彩礼,如果双方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解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因为怀孕而要求退还彩礼的彩礼不一定能退。但是如果有以下条件之一,对方不退还彩礼的,是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彩礼的: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是对于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的,一般彩礼钱是不支持退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西湖区看守所地址 富阳区看守所地址 泰顺县看守所地址 台州市看守所地址 玉环县看守所地址 桐乡市看守所地址 徐汇区看守所地址 崇明区看守所地址 北仑区看守所电话 慈溪市看守所电话 平阳县看守所电话 兰溪市看守所电话 仙居县看守所电话 龙泉市看守所电话 江山市看守所电话 嘉定区看守所电话 杨浦区看守所电话 青浦区看守所电话 杭州钱塘区律师 宁波市律师 龙港市律师 平阳县律师 义乌市律师 浦江县律师 江山市律师 庆元县律师 湖口县律师 休宁县律师 无锡市律师 江阴市律师